第六十六章 辩法-《我当导游的那几年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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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听到我的解释,商鞅点点头,又看向身边的青年。

    “你是干什么的?职业?”

    商鞅对陌生人很好奇,我就在一旁看着,当个翻译。

    “我学法学的,在法院,结果因为检举上司受贿,被那孙子把我开了。”

    哟,还是个挺有正义感的年轻人,我不由多看几眼。

    但没忘给商鞅解释。

    “学法律的,普通人只要你有本事,考得到证书,也是可以当上判官的。受贿在这时候是犯法犯罪的。”

    商鞅听闻,有些惊讶。

    “年轻人,你做得对,如果当官的暴毙杀人犯当以何种罪名?”

    “包庇罪啊!和常人一样。”

    年轻人想都没想就回答,我暗自点点头,看来这小子还是有点学识的。

    商鞅也点点头,结果问出一句让我喷豆浆的话。

    “那是否连坐之罪?”

    年轻人楞了楞,又看看我,我赶忙不言比划,意思是这人脑子不正常。

    其实我也不想的,毕竟谁都不愿意跟神经病聊天,但如果是脑子有问题的那就不一样。

    “哦,叔,你说笑了,一人犯法为何要连累别人呢?你这话让我想起古代一个人,商鞅。商鞅变法知道吗?”

    年轻人到也不介意顿时跟商鞅聊了起来,但他的接下来的内容让我想离开这个压抑的地方。

    “知道,当然谁人不知道。”

    商鞅倒也利索回答。

    “可叔,你不知道,商鞅的连坐罪名,也就是后世所说的株连九族,我觉得那太过分了,凭什么,一个不成器的儿子犯了罪,为何要连累遵规守矩一辈子的两个老人呢?”

    这话让我一惊,小心翼翼的观察商鞅的表情,毕竟这小子正在本人面前评判他曾经的所作所为。

    “可,你有没有想过,这个儿子为什么会犯下错,还不是父母没有好好教导,难道不该罚吗?”

    商鞅在这一刻让眼前的年轻人产生某种不敢继续争论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我还是认为,人之初性本善,后天的改变不能一味怪罪父母。”

    年轻人倒也恢复得快,继续道。

    “《三字经》?那你别忘了有一句是,养不教父之过,教不严师之惰。”

    商鞅居然知道三字经?哦,好吧,他们好像都去了一个地方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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